“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追踪:受害人家属称嫌犯已被执行死刑
“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追踪:受害人家属称嫌犯已被执行死刑
“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追踪:受害人家属称嫌犯已被执行死刑7月(yuè)5日,澎湃新闻从“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近日收到来自法院的(de)消息(xiāoxī),该案嫌犯陈林日前已被执行死刑。今年2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对陈林所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zhōngshēn),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河南省高院此前在公众(gōngzhòng)号中披露,2024年7月25日晚(rìwǎn),被告人陈林和朋友(péngyǒu)饮酒后(hòu)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遇到被害人闫某在路边玩手机,遂将闫某诱骗上车并带至(zhì)偏僻地段,先后两次欲强奸闫某均未得逞,闫某为躲避(duǒbì)侵害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闫某逃脱后报警,遂折断水塘边的小树,并用树竿多次敲打闫某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闫某溺水死亡。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yú)2024年12月6日对此案(cǐàn)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yǐ)被告人陈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故意杀人罪(gùyìshārénzu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èrnián)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决定对陈林限制减刑。
宣判后(hòu),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yǐ)原判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tíqǐkàngs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上诉。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和讨论。
河南省高院受理此案后,组成合议庭,为被告人陈林指定了辩护律师(biànhùlǜshī),依法(yīfǎ)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今年2月28日,河南省高院对(duì)该案(gāiàn)作出二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gēnjù)原审证据及检察机关二审出示的新证据,原审被告人陈林(chénlín)故意杀人、强奸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林对深夜在公共道路上行走的被害人心(xīn)生歹念(dǎiniàn),意图调戏,被朋友劝阻后仍不放弃,又返回将被害人诱骗至偏僻树林处,以扼颈等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第一次强奸未能得逞后,又挟持被害人至更偏僻的水塘边(biān),继续以扼颈手段实施强奸,并对趁机逃跑的被害人穷追不舍,致被害人因躲避侵害而(ér)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罪行(zuìxíng)败露而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使用树杆敲打被害人身体致其溺亡。
河南省高院认为,陈林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qí)严重。虽(suī)有(yǒu)认罪认罚情节,但结合(jiéhé)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改判。
该案受害人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接到法院法官通知(tōngzhī),陈林在6月底已被执行死刑(sǐxíng)。家属申请的(de)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目前也已进入财产查控阶段。
澎湃(pēngpài)新闻记者 王选辉
(本文来自(láizì)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7月(yuè)5日,澎湃新闻从“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近日收到来自法院的(de)消息(xiāoxī),该案嫌犯陈林日前已被执行死刑。今年2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对陈林所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zhōngshēn),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河南省高院此前在公众(gōngzhòng)号中披露,2024年7月25日晚(rìwǎn),被告人陈林和朋友(péngyǒu)饮酒后(hòu)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遇到被害人闫某在路边玩手机,遂将闫某诱骗上车并带至(zhì)偏僻地段,先后两次欲强奸闫某均未得逞,闫某为躲避(duǒbì)侵害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闫某逃脱后报警,遂折断水塘边的小树,并用树竿多次敲打闫某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闫某溺水死亡。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yú)2024年12月6日对此案(cǐàn)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yǐ)被告人陈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故意杀人罪(gùyìshārénzu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èrnián)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决定对陈林限制减刑。
宣判后(hòu),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yǐ)原判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tíqǐkàngs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上诉。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和讨论。
河南省高院受理此案后,组成合议庭,为被告人陈林指定了辩护律师(biànhùlǜshī),依法(yīfǎ)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今年2月28日,河南省高院对(duì)该案(gāiàn)作出二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gēnjù)原审证据及检察机关二审出示的新证据,原审被告人陈林(chénlín)故意杀人、强奸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林对深夜在公共道路上行走的被害人心(xīn)生歹念(dǎiniàn),意图调戏,被朋友劝阻后仍不放弃,又返回将被害人诱骗至偏僻树林处,以扼颈等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第一次强奸未能得逞后,又挟持被害人至更偏僻的水塘边(biān),继续以扼颈手段实施强奸,并对趁机逃跑的被害人穷追不舍,致被害人因躲避侵害而(ér)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罪行(zuìxíng)败露而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使用树杆敲打被害人身体致其溺亡。
河南省高院认为,陈林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qí)严重。虽(suī)有(yǒu)认罪认罚情节,但结合(jiéhé)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改判。
该案受害人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接到法院法官通知(tōngzhī),陈林在6月底已被执行死刑(sǐxíng)。家属申请的(de)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目前也已进入财产查控阶段。
澎湃(pēngpài)新闻记者 王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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