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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庆六一暨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汇演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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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庆六一暨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汇演圆满举行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庆六一暨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汇演圆满举行

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阶段学校 为做好(zuòhǎo)莆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gōngzuò),按照《福建省(fújiànshěng)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xíngdòng)(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要求,现就莆田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免试(miǎnshì)就近入学原则(yuánzé)。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gōngpíng)、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进行招生工作宣传。畅通社会反馈(fǎnkuì)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diànhuà)、投诉(tóusù)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县区教育(jiàoyù)行政部门主导原则。县区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负责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jiēduàn)公办学校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4.剩余学位(xuéwèi)随机(suíjī)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tǒngchóuānpái)原则。招生学校在招收符合施教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shìlíng)少年儿童后,如(rú)有剩余学位,对申请入学且符合剩余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实行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以有效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de)适龄儿童(即(jí)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 各县区各学校(xuéxiào)要按照《莆田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gōngzuò)时间(shíjiān)安排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按照就近划片入学、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de)顺序安排符合相应条件(tiáojiàn)的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1.就近(jiùjìn)划片入学对象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qǔde)时间符合(fúhé)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同时(tóngshí)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的学位占用规定。 2.随机(suíjī)派位入学对象 (1)户籍迁入及房产(fángchǎn)取得(qǔde)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但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jiùjìnrùxué)”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优先参加随机派位。 (2)户籍(hùjí)在(zài)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优先参加随机派位。 (3)同时符合(fúhé)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参加随机派位。 一是父母一方在莆田暂住(zànzhù),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hán))持有莆田居住(jūzhù)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明、居住证或满5个月的租房合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之一(zhīyī),下同] 二是父母一方(yīfāng)在暂住地(zànzhùdì)的企(事)业单位务工,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在暂住地企事业连续(liánxù)缴纳社会保险满5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jīngshāng),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bùmén)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duìyìng)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均满5个月。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xū)提供(tígōng)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bùmén)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3.相对(xiāngduì)就近统筹入学施教区的入学对象 (1)随机(suíjī)派位落选的适龄少年儿童。 (2)不(bù)符合随机(suíjī)派位条件,但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莆田有效居住证(jūzhùzhèng),或在暂住地企(qǐ)(事)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个月,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均(jūn)满5个月的随迁子女。 注:参加(cānjiā)随机派位对象或相对(xiāngduì)就近统筹安排对象只能在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凡经随机派位或相对统筹安排录取但逾期(yúqī)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hé)片区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de)(de)前提下(xià),可为双胞胎或(huò)多胞胎子女提供同校入学就读学位。在学位充足区域,坚持(jiānchí)自愿申请、公平(gōngpíng)公开、就近就便原则,探索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依家长(jiāzhǎng)意愿,可为多孩子女家庭提供子女同校就读学位(如子女已就读学校学位无空缺,无法安排同校就读,也可依家长申请,安排转学入读同一学校),以方便家长接送子女,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5.对符合《莆田市(pútiánshì)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shāngyè)(shāngyè)办公房地产库存的(de)通知》(莆政综〔2017〕24号(hào))和《关于规范库存商业办公房地产分割(合并(bìng))销售管理的通知》(莆建房〔2017〕20号)等相关文件(wénjiàn)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shíjì)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2021年5月1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jǐyǔ)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6.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shíjiān)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rùxué)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fùmǔ)或祖父母(含(hán)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zhāoshēng)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7.中心城区市直(shìzhí)各公办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按照(ànzhào)《莆田市2025年秋季(qiūj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入学工作指引》实施(附件2)。 8.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方案,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běn)通知要求自行制定,6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网站上公布。各县区中心城区学校结合实际(jiéhéshíjì)在莆田惠民宝管理(guǎnlǐ)平台招生栏目(lánmù)中完成报名和招生。 2025年秋季市直、各县区中(zhōng)心(zhōngxīn)城区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阶段(jiēduàn)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料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所有拟(nǐ)在各县区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的学生都需登录“莆田(pútián)惠民宝”APP首页中选择“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网上资料提交,网上录取查询等操作(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4)。 1.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shàoniánértóng)网上(wǎngshàng)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zhèngmíng)等材料。房产证明(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bèiàn)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fángwū)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hùzhǔ)(父母(fùmǔ))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fángchǎn)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zài)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简称“独立(dúlì)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fùmǔ)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tígōng)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符合剩余学位随机派位和相对就近统筹的(de)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应(yīng)提供(tígōng)户口簿、房产证明(与户籍同一地址)或有效居住证明等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ǐnǚ)应提供 ①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籍身份证明(shēnfènzhèngmíng); ②父母一方截至2025年5月(yuè)31日(含)持有中心城区的(de)有效居住证明; ③父母在暂住地的企事业务工,截至(jiézhì)2025年5月31日(含)在暂住地企事业连续缴纳(jiǎonà)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shíjì)经商,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duìyìng)经营字号为单位(dānwèi)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福建省教育厅(jiàoyùtīng)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tóngbù)招生规定(guīdìng),认真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实行随机派位(pàiwèi)录取,营造(yíngzào)公平的入学(rùxué)环境(huánjìng)。对(duì)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在公办学校报名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户籍地或暂住地片区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学生,申请退档的,由户籍所在(suǒzài)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另文通知。 1.符合政联〔2013〕1号(hào)、闽政联(mǐnzhènglián)〔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de)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de)公安英烈和因公(yīngōng)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xiāngguān)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jiùyuán)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fúhé)闽教基〔2024〕8号、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de)台胞子女(zǐnǚ)。对台胞子女在莆田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政策(zhèngcè)。全市经批准设立的普通(pǔtōng)中小学(zhōngxiǎoxué)原则上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其中,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可面向全市接收申请七年级就学的台胞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jiàoyùjú)关于(guāny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5〕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shàoniánértóng)。 7.其他政策(zhèngcè)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zhāoshēng)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bùmén)审核无误后,于6月30日前(rìqián)由相关部门报送市(shì)教育局,市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相关学校或市直学校就读,市教育局将在8月中旬将照顾录取统筹安排情况向各相关部门反馈。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tái)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tái)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gōngzuò)生活,无法(wúfǎ)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yǔ)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suíqiān)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cānjiā)暂住地所在学校(xuéxiào)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wèi)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wàijírénshì)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piànqū)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zǐnǚ)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wàijírénshì)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zhōng)的一种。 (1)公安部门签发(qiānfā)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tōngxíngzhèng)、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2)港澳台(gǎngàotái)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shàoniánértóng)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chéngjìdān)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一)确保(quèbǎo)学位供需平衡 各县区要按照常住人口(chángzhùrénkǒu)规模配置基本(jīběn)公共教育服务资源(zīyuán)(zīyuán),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位(xuéwèi)供给机制,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健全常住学龄(xuélíng)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zhìdù),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yuánzé),科学合理划定片区,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yóu)公办学校提供,切实保障新增常住人口平等享受(xiǎngshòu)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为更好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从2025年开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划片有重大调整均须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学位资源短缺的区域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shuǐpíng)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有效解决人口流入区域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各县区要规范招生入学信息发布制度,要严防(yánfáng)产生新的大班额(é)和大校额,义务教育阶段(jiēduàn)起始年级班生额,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和“小升初(xiǎoshēngchū)”对口直升等招生改革试点。 (二)严格(yángé)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各县区(gèxiànqū)、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bùdé)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děng)(děng)方式选拔(xuǎnbá)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音视频等个人展示(zhǎnshì)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lùqǔ)依据,杜绝小升初隐蔽“掐尖(jiān)招生”等行为。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县(区)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pínggū),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 (三(sān))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yào)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落实政府、有关部门(bùmén)及学校共同参与(cānyù)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建立并动态(dòngtài)更新适龄儿童(含随迁(suíqiān)子女)、疑似辍学(chuòxué)学生、辍学学生“三本台账”。运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fúwùpíngtái)及时核查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台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做好(zuòhǎo)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jiātíng)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zǔzhī)入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qīnglíng)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要组织小学、初中(chūzhōng)(chūzhōng)共同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bàogào),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rùxué) 各县区各学校认真(rènzhēn)做好农村留守儿童(értóng)、孤儿、事实无人抚养(fǔyǎng)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jīng)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děng)群体入学保障工作(gōngzuò),加强教育资助和关爱帮扶,应入尽入、应保尽保,确保所有适龄(shìlíng)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yào)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坚持分类安置,经评估认定(rèndìng)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de)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dào)普通学校或(huò)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dàoxiào)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适龄少年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fǎdìng)监护人(jiānhùrén)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真落实(rènzhēnluòshí)“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yījù)”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随迁子女教育关爱,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gōngbàn)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进一步(jìnyíbù)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完善台胞子女就读政策措施,细化台胞子女申请就读流程。 (五)落实教育入学(rùxué)“一件事” 各县区(gèxiànqū)(qū)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xíngzhèng)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de)指导意见》(国发(fā)〔2024〕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九(jiǔ)部门(bùmén)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的工作部署,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县(区)级全覆盖,2025年各县区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要有序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cáiliào),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减轻群众负担。做到(zuòdào)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体验。 要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安排专门人员受理群众子女(zǐnǚ)线下报名入学,提前通过多种渠道告知线下办理所需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优化线下帮办代办机制,通过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现场引导等方式实现线下业务(yèwù)高效办理,做到一个(yígè)清单告知、一套(yītào)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实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各县区要逐步(zhúbù)扩大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覆盖范围,深度挖掘入学数据,做好学情分析,服务学校教育治理(zhìlǐ),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tǐxì)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招生入学(rùxué)工作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rènzhēn)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péixùn)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fēifǎ)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教育。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guǎnggào)。 招生(zhāoshēng)结束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xuéxiào)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资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shèlì)(shèlì)或(huò)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同时各县区(gèxiànqū)(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立即在全国学籍(xuéjí)管理服务平台,为所有新生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gōngzuò)。要杜绝出现学生学籍漏建、断档(duàndàng)现象。小升初招生入学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tǒngyī)协调,统一办理,学生原学籍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滞留符合到其他县区(管委会)初中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的学籍档案(dàngàn)。9月30日前,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必须负责完成新生的信息采集建档工作。逾期未能完成招生调档建档的,责任由招生学校负责人承担。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rénjí)一致,籍随人走”。 (七)切实加强组织(zǔzhī)领导 各县区、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阶段学校招生入学(rùxué)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jínàn)愁盼的重要事项加以推进(tuījìn),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要按照(ànzhào)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招生实施细则(shíshīxìzé),做好政策解读(jiědú),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免试入学,执行招生照顾政策。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jíshí)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fāshēng)、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有效回应社会(shèhuì)关切。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rùxué)“十项严禁(yánjìn)”规定,畅通举报申诉(shēnsù)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yǒuxù)、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八、本(běn)《通知》由莆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ànzhào)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莆田市(pútiánshì)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shíjiān)安排表 2.莆田市2025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zhāoshēng)入学(rùxué)工作指引 3.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shíshīxìzé) 4.莆田市2025年秋季中心(zhōngxīn)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bàomíng)流程 莆田市2025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入学(rùxué)工作(gōngzuò)指引 报名方式:拟入学新生(xīnshēng)家长在“莆田惠民宝”APP实名认证(rènzhèng),并按附件1时间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报名。报名方式:1.手机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开“莆田惠民宝”APP,完成身份认证,点击首页“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lánmù),选择(xuǎnzé)相应学段报名。2.手机报名入口,下载闽政通APP,首页-高效办成(bànchéng)一件事(shì)-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选择莆田市进入。 二、施教区及(qūjí)招生要求 户籍(hùjí)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fúhé)以下条件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同时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zhōng)“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 1.2024年12月31日(含(hán))前户籍和200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zài)荔城区镇海(zhènhǎi)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持有2021年12月31日(rì)(含)前荔城区镇海(zhènhǎi)街道凤山居委会房产(fángchǎn)证明且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3.持有2021年12月31日(含(hán))前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建德(jiàndé)天城商品房房产证明且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hùjí)迁入荔城区镇海街道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èr))市第二实验小学 户籍迁入及(jí)房产取得时间符合以下条件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同时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jiùjìnrùxué)”房产学位占用(zhànyòng)规定。 1.持有2018年(nián)8月31日(含(hán))前龙桥社区房产证明且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龙桥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 2.户籍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迁入龙桥社区和(hé)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zhōngqū)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户籍和房产取得时间都符合施教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de)居民适龄子女,但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和持有2018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龙桥社区(shèqū)房产证明,且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龙桥社区的(须与其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选择(xuǎnzé)莆田市(pútiánshì)第二实验(shíyàn)小学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学校剩余学位的随机派位(pàiwèi),随机派位落选的由城厢区教育局统筹安排(tǒngchóuānpái)就读。 (三)市教师进修学院(xuéyuàn)附属小学 持有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yǐdōng)、文献东路(dōnglù)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同时符合“六年(liùnián)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jiùjìnrùxué)”房产学位占用规定。 (四)莆田(pútián)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持有2022年6月30日(含)前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社区(shèqū)、南桥社区的(de)房产证明且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的,并作为实际(shíjì)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 (五)莆田(pútián)第一中学初中部 1.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hùjí)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锦墩村、下坂村、蒲坂村,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原户籍世代老居民(jūmín)适龄子女(zǐnǚ)。 2.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hùjí)和房产证明均在壶山学苑(xuéyuàn)小区,并(bìng)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可自愿报名参加剩余学位随机派位。 3.随机派位落选者、户籍在片区内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hé)随迁子女,参加(cānjiā)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荔城区教育局发布(fābù)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 (六(liù))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jūn)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并作为实际居住地(jūzhùdì)的原户籍世代老居民(jūmín)适龄子女。 2.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hùjí)和(hé)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且位于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荔园北路与(yǔ)8710部队连线以南范围内新建小区,并作为(zuòwéi)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可自愿报名参加剩余学位随机派位。 3.随机派位落选者、户籍在片区内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tiáojiàn)的(de)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可参加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县区(xiànqū)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 (七(qī))招生材料及要求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材料(cáiliào)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hùkǒubù)、房产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hùjí)和与户籍同一(tóngyī)地址的房产(fángchǎn)(fángchǎn)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běnrén)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fángchǎn)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xū)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剩余学位(xuéwèi)随机派位招生要求 (一)随机派位工作(gōngzuò)安排 随机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yāoqǐng)部分家长代表(dàibiǎo)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随机派位落选者,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tǒngchóuānpái)就学。 (二)招生材料及要求(yāoqiú)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shàoniánértóng)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与户籍同一地址)或有效(yǒuxiào)居住证明等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tígōng)材料: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籍(hùjí)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中心城区(chéngqū)的有效居住(jūzhù)证明; (3)父母在暂住地(zànzhùdì)(zànzhùdì)的企事业务工,截至2025年5月(yuè)31日(含)在暂住地企事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shíjì)经商(jīngshāng),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 3.市直(shìzhí)公办小学、初中片区内,户籍和房产取得时间都(dōu)符合(fúhé)施教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但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xuéwèi)”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户籍在施教区内但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派位落选者、随迁子女就学安排如下: (1)莆田市实验小学片(piàn)区内,户籍和房产取得(qǔde)时间都符合(fúhé)施教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但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shàoniánértóng)和随迁子女,按以下条件分别申请: ①莆田市(pútiánshì)实验小学片区内,户籍和房产(fángchǎn)取得时间都符合施教(shījiào)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但不符合“六年(liùnián)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的、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莆田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申请就学。 ②莆田市实验小学片区内的随迁(suíqiān)子女,网上(wǎngshàng)报名时应选择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申请就学。 (2)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片区内,户籍在龙桥社区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de)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zǐnǚ),按以下条件分别申请: ①莆田市政府北侧至东园西路以南区域内(nèi)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报名应选择城厢区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兴安小学申请就学(jiùxué)。 ②莆田市政府北侧至东园西路以北区域内(nèi)的适龄少年儿童和龙桥社区内的随迁(suíqiān)子女,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城厢区泗华小学申请就学。 (2)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片区内,户籍(hùjí)和房产取得时间都符合施教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但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中“划片就近入学”房产学位占用规定(guīdìng)的(de)、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参加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随机派位,派位落选者(luòxuǎnzhě)参加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tǒngchóuānpái)就学。 (4)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片区内(qūnèi),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suíqiān)子女,向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登记申请学位,报名材料(cáiliào)审核及确认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 (5)莆田第一中学初中部片区内,派位落选者、户籍在片区但不(bù)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shàoniánértóng)和(hé)随迁子女,按以下条件分别申请: ①户籍在壶山学苑小区的(de)派位落选者,由莆田二十四中学安排就读。 ②户籍在锦墩村、下坂村辖区内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hé)随迁子女,向荔城区莆田(pútián)二十四(èrshísì)中学申请就学,报名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莆田二十四中学。 ③户籍在蒲坂村辖区内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de)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向荔城区新度中学申请就学(jiùxué),报名(bàomíng)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荔城区新度中学。 (6)莆田市第二中学片区内,派位落选者(luòxuǎnzhě)、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按以下条件分别(fēnbié)申请: ①户籍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辖区内派位落选者,参加城厢区九华学校随机(suíjī)派位或统筹安排就学。户籍在溪(xī)白村、后卓村辖区内派位落选者,参加荔城区莆田第十五中学(zhōngxué)就近入学。 ②户籍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辖区内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应选择城厢区(chéngxiāngqū)九华(jiǔhuá)学校,参加城厢区九华学校随机(suíjī)派位或统筹安排就学。 ③户籍(hùjí)在溪白村、后卓村辖区内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向荔城区莆田(pútián)(pútián)第十五中学登记申请学位,报名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莆田第十五中学。 各市直有关(yǒuguān)学校应根据本文件,制定本校的招生实施细则。 五、市直(shìzh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de)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yú)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划片入学。仙游县、涵江区(hánjiāngqū)、秀屿区(xiùyǔqū)将根据区域内的生源情况,另行确定实施时间。 1.现有房产(fángchǎn)申请入学的家庭 本细则施行日(2023年6月1日)前已取得房产的(de)家庭(jiātíng),或在施行日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bèiàn)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家庭,用该房产申请适龄少年儿童入学(rùxué)的,在入学确认后,该房产即被登记为已占用学位。 2.施行日后取得房产申请入学的(de)家庭 (1)如果(rúguǒ)该房产未被登记为已占用学位,用该房产申请适龄(shìlíng)少年儿童入学的,在入学确认后,该房产即被登记为已占用学位。 (2)如果该房产已被(bèi)登记为占用学位,则该家庭的子女不列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直接划片入学对象,应由(yīngyóu)适龄(shìlíng)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片区内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jiùjìn)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3.“六年一户学位”解读(jiědú) (1)“六年一户学位(xuéwèi)”指(zhǐ)公办小学片(piàn)(piàn)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公办初中片区内一套房产三年内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以“户”为单位,同一户家庭的所有子女在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的情况下可在片区内按划片入学。 (2)“一户”:指父母及其适龄(shìlíng)(shìlíng)子女组成的家庭。使用祖辈房产划片入学的,如该祖辈房产为(wèi)“六年一户学位”政策施行后取得的,则该房产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适龄孙辈(即一户)申请学位。 (3)“房产”:指用于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入学的一处(yīchù)房产。 (4)“学位”:指用于申请(shēnqǐng)入学的房产对应的划片学校的学位。 4.“六年”计算方式(fāngshì) 根据莆田目前实际(shíjì)情况,小学(xiǎoxué)学段和初中学段分开独立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如是申请(shēnqǐng)小学入学的学位予以锁定六年;申请初中入学的学位予以锁定三年。 (1)小学“六年”的起算点:为该户家庭适龄少年儿童(shàoniánértóng)在房产(fángchǎn)所在片内学校(xuéxiào)划片入学登记之日起算六年,在此期间如该户家庭有其他符合条件(fúhétiáojiàn)的适龄少年儿童在此房产划片入学,则“六年”时限中断,以最新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登记之日重新起算六年。 (2)初中“三年”的起算点:为该户家庭适龄少年儿童在房产(fángchǎn)所在(suǒzài)片内学校(xuéxiào)划片入学(rùxué)登记之日起算三年,在此期间如该户家庭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在此房产划片入学,则“三年”时限中断,以最新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登记之日重新起算三年。 荔城区(lìchéngqū)(chéngqū)、城厢区中心城区范围内(nèi)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所有入学学生的房产核实登记,同时安排专人审核汇总,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 本细则(běnxìzé)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实施细则由莆田市教育局负责(fùzé)解释,如已发布的“六年一户学位(xuéwèi)”政策内容与本实施细则不同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莆田市2025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bàomíng)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guīfàn)莆田招生工作,2025年莆田中心城区公办小学(xiǎoxué)、初中学校(xuéxiào)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新生报名信息采集(cǎijí)。就读莆田市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少年儿童都必须在(zài)网上选择所在施教片区的学校进行报名,否则施教片区学校将无法收集到(dào)学生信息,学生无法参加就近入学、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手机报名入口①:扫描二维码,下载(xiàzài)“莆田惠民宝”APP。或者(huòzhě)搜索“莆田惠民宝”APP下载。 2.手机报名入口②:下载闽政通APP,首页-高效(gāoxiào)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jìnrù)选择莆田市进入。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cāozuò)方式 1.注册(zhùcè)/登录:通过家长手机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hòu)使用注册的手机号进行登录(温馨提示:闽政通账号已(yǐ)认证过可使用闽政通账号登录)。 2.实名认证(rènzhèng)(rènzhèng):教育报名需达到L4【人像识别认证】。首先进入(jìnrù)“我(wǒ)的”-“实名认证”页面,在【身份实名认证】中点击“去认证”,在页面中填写(tiánxiě)姓名(xìngmíng)、身份证号以及(yǐjí)补充信息(选填),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完成L3后点击“继续认证”或进入“实名认证”页面,在【人像识别认证】中点击“去认证”,进入L4人像识别认证,在【人像识别认证】页面,点击“开始检测”,按要求进行检测即可。完成L4认证后,用户需点击退出(tuìchū),重新登录惠民宝,认证等级即可完成。 3.报名(bàomíng)类型及材料组合类型。 (1)需完成前一个等级(děngjí),才能进行下一个等级的认证。等级越高(yuègāo)可使用的服务越多。 (2)关注“莆田惠民宝(bǎo)”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可(kě)查看“认证教程” (3)莆田惠民宝网上(wǎngshàng)实名认证服务(fúwù)咨询热线:0594-12345、0594-8900111。 4.小学/初中招生报名(bàomíng) 实名认证通过后,家长(jiāzhǎng)进行小学或初中(chūzhōng)招生报名。报名应由与入学少年儿童同本户籍的(de)家长申请。首先在应用首页找到报名入口,根据提示的步骤认真填报提交,最后完成预报名信息。 (1)片区(piànqū)内适龄少年儿童需要填报信息:入学报名所(suǒ)需的户口簿、房产证明、结婚证等证照,报名时将自动获取证照(如获取不到会自动切换(qièhuàn)拍照上传),户籍信息由系统自动调取,选择所在片区学校。 (2)随迁适龄少年儿童信息(xìnxī)采集(cǎijí):填报少年儿童姓名(xìngmíng)、户口簿、父母有效居住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营业执照)和结婚证等证照信息,选择暂住地所在学校。 (3)家长报名前要认真了解今年招生政策以及划片情况,网上填报(tiánbào)时要正确(zhèngquè)选择划片学校(xuéxiào),错误选择将造成片区学校无法采集到学生的信息,无法按相关政策安排学位就读(jiùdú),错误填报片区学校责任由家长自行负责。 5.报名(bàomíng)入学材料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hòu),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 (1)材料(cáiliào)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退回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重新完善并提交(tíjiāo)。 (2)材料审核中(zhōng)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héchá)(héchá)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rùxué)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6.结果公布:招生结果将由各招生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公布,民办学校已(yǐ)录取的学生(xuéshēng),公办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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